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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n Orlean,苏珊·欧琳,兰花贼,改编剧本

  • 爱上兰花大盗的女人

       《改编剧本》(Adaptation)由好莱坞导演斯派克·琼斯于2002年制作完成。电影海报上,尼古拉斯·凯奇的头成了被打碎在地上的花盆,显得怪异诡秘。事实上,这部影片也的确和主流好莱坞电影很不同,连梅丽尔·斯特里普这个向来以好女人形象出现的大腕明星也在片中扮演一个举止疯狂的女作家,和克里斯·库柏扮演的一个盗花贼混在一起,又吸毒又偷情。 

             2003年奥斯卡学院奖提名名单公布之时,苏珊·欧琳(Susan Orlean)和约翰·拉若许正在洛杉矶。他们对此大笑不已,“怎么可能扮演我们的人都得了奥斯卡提名呢?”这两位斯特里普和库柏所饰演的现实原型感到不可思议。 

        自1992年起担任《纽约客》(The New Yorker)记者迄今,欧琳也是《界外》(Outside)、《滚石》(Rolling Stone)、《时尚》(Vogue)、《先生》(Esquire)等杂志的撰稿人。她曾经著有《周六夜》(Saturday Night),然而真正令她声名鹊起的则是1998年完成的纪实小说《兰花贼》(The Orchid Thief)。也正是这本书,被剧作家查理·孔夫曼顺手拈来,写进了虚虚实实、真真假假的《改编剧本》。    

       《兰花贼》通过一桩在佛罗里达印地安保留区非法采集兰花的真实案件,讲述了疯狂的爱兰人次文化和五光十色的佛罗里达风土人情。欧琳花了两年的时间调查“狂兰症”史料,和案件主角约翰·拉若许及佛罗里达各色人等泡在一起,探究人类狂热的本质和消磨生命的不同选择。此书一出,好评如潮,《纽约时报》书评日:“《兰花贼》正如兰花一样,光芒万丈却具体而微,是系出名门的一种热爱……全然绽放出作者天赋。”而《时代》杂志则评价,“……身为作家,她的文笔也能像稀有花卉般令人眼睛一亮,从她在描写兰花沼泽污水坑周遭的空气‘流动迟缓沉重,犹如湿答答的绒布’的功力可见一斑。”  

        在《改编剧本》中,尼古拉斯·凯奇饰演的剧作家孔夫曼才思枯竭,试图将《兰花贼》改编成电影剧本,以挽救其事业低谷。可是孔夫曼的写作过程及其艰涩,几乎到了难以进行的地步,同样由凯奇饰演的双胞胎弟弟却在剧本创作上一帆风顺。弟弟为了帮助孔夫曼完成剧本,暗中跟踪欧琳和拉若许,故事结局离奇而发人深省。

           由于电影主要人物都启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姓名,更花费大量篇章描画《兰花贼》中的情节,将纪实部分和虚构部分巧妙融合,使得整部电影扑朔迷离、真假难辨,甚至连剧中的双胞胎弟弟究竟是想象中人还是确实存在,至今成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两可选择。

          “这真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欧琳在她波士顿的LOFT家中,一边逗弄爱犬俈珀,一边对我说道,“明明知道这个银幕上的人不是我,可她偏偏又叫苏珊·欧琳。”

           现实生活中的欧琳个子娇小,一头柔顺的金色卷发搭在肩上,和电影中梅丽尔·斯特里普的形象相比,她显得更年轻柔美而女性化。新婚两年的她于2003年秋季获得哈佛大学尼门奖学金,终于顺理成章地从纽约搬到波士顿,免去了和波士顿工作的丈夫两地奔波的劳顿。“我第一次读剧本的时候,并不担心那些吸毒、枪战的场面,”她说,“我最担心的就是在和拉若许关系的演绎上。”

           的确,我在没有认识欧琳之前,对她的定位基本上是斯特里普版的。虽然也知道电影肯定有虚构和夸大成分,但对片中那段外遇关系,很是好奇。按说波士顿和剑桥不乏众多文人骚客,其中更有不少很有些名气的作家,但欧琳游走在哈佛,还是挺有点明星作家的派头。哈佛电影图书馆放映《兰花贼》时,还特地把她请去做现场Q&A。她每次接受采访,总是会被人问到和拉若许的关系。“人们总是喜欢偏信这样的演绎的,”她解释为什么自己之前如此在意,“男人、女人,好像很有可能性,最起码大家会对此感到怀疑或者好奇。”

           从别人落在飞机椅背后《迈阿密先驱报》(The Miami Herald)上的一篇短短报道,演变成《纽约客》上的文章《兰花热》(The Orchid Fever),然后是近三百页的《兰花贼》,最后到电影《改编剧本》,连欧琳自己也不得不承认,由拉若许这个真实的采访对象出发,发展到这一步,简直是疯狂的极端。虽然欧琳的写作都是忠实于现实的报道文学创作,但到了电影,就“整个都转了向”。

           欧琳声称她和拉若许之间“仅限于记者和报道对象的关系”,然而没有拉若许,就没有《兰花贼》,这却是不争的事实。有人甚至直问欧琳本身便是依赖他人遭遇为生的寄生虫,“靠这个讨一口饭吃”,――一如兰花物种之间的依存关系。

           对此欧琳直称“不敢当”,并且援引美国作家珍妮特·麦尔康(Janet Malcolm)一文中的见解,承认记者和受访者之间的确有相互利用的关系,但是这并不代表这种关系就是不道德的。在采访过程中建立起来的这种“非自然生成”的关系,欧琳认为是记者的工作性质所致――采访者围着受访者团团转,对受访者的一切感兴趣;继而两者之间产生非常密切的并且十分理想化的关系。然而随着报道的结束,关系便告一段落。“其实我采访的大部分人都离我的现实生活十分遥远,”欧琳说,“所以就算我喜欢他们,但随着采访结束,我们之间也就结束了,因为我们之间缺乏真正的友谊基础。”欧琳想了想,“到目前为止,我只和一个采访对象成了现实生活中的朋友。因为我们同住纽约,生活方式非常接近。”

           那么这种关系的结束算不算得上是一种背叛呢?欧琳自己对此也没有答案。“这真的是一种很有趣的关系,还真的很难找出一个类似的关系来打比方。”她认真地对我说到。曾经在一次采访中,欧琳暂且将其形容为“大概比较接近忏悔者的角色”。

           一如她惯常风格,欧琳将自己完全融入到故事中,同时也把作者和事件主角之间的关系发挥到了及至。而剧作家孔夫曼似乎还嫌不够刺激,先是把自己融入剧本中,然后添油加醋地把故事重新捏和了一遍,把这种及至再次推到另一个高度,以至于欧琳这个习惯于“编排”他人的老手,一下子也有点手足无措,接受不了。

         “我和孔夫曼之前根本相互不认识,”她说起来仍然有点神秘兮兮,“但是我第一次读剧本的时候,就吓了一跳!里面对于我日常生活的那些描述,简直一模一样!”

          电影中有一段孔夫曼为了更好地将《兰花贼》改编成剧本,偷偷到纽约跟踪欧琳的情节,这使得欧琳怀疑在现实生活中,孔夫曼或许真的跟踪过她。“那一段我午休外出吃饭的情节,就是我平时生活的翻版啊!”欧琳睁大眼睛强调。

        然而欧琳至今还没有勇气质问孔夫曼这个令人颇为尴尬的问题。“我总有一天会问他的,你到底有没有跟踪过我?”欧琳向后仰在沙发上,“不过,那得等我喝上几杯以后……得我们两个都喝得差不多的时候。”她又补充到。

    采访对话

    记者:《兰花贼》可以说是一本不折不扣的纪实新闻小说之典范。在2003年底波士顿举行的尼门叙事新闻会议上,你被邀请参加研讨会,着重讲述怎么把新闻报道写成书的经验。依照你的“绝招”,是不是所有几千字甚至几百字的报道都可以写成厚厚的一本书呢?

    欧琳:一篇报道是否有可能扩成一本书,这是个挺狡猾的问题。这么说吧,在《兰花贼》以前我出过两本书。一本是把我给《波士顿环球报》的专栏凑在一起,其实不能作算,因为合集是另一种概念。另一本,也就是我第一本真正的书,叫《周六夜》。我去了美国十八个不同的地方,描写不同的周六晚上,也是纪实类的。不过这还是不一样,因为这基本上是十八个不同的故事。到了《兰花贼》,才是真正从一个报道衍生出来的,而且整本书就讲这一个故事。

    所以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究竟什么样的报道可以写成书,什么样的报道不可以。说实话,那次研讨会我觉得不太好,只有我说了比较有价值的话,哈哈,至少我自己这么认为。很多人写了很好的报道,就觉得好报道也能成一本好书。我这两天就收到《波士顿环球报》一个记者的EMAIL,让我帮他看他的报道能不能成书。其实这个总是很难讲的。就他的报道来说,我觉得他已经说完了整个故事,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可说的了。

    正如我在研讨会上所说,我认为报道是否能成书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故事本身仍在进行,并且从历史年表上考证,还有更多可探究的内容;二是你可以以此故事为例,做更深入广泛的相关故事报道。故事中任何一个元素拿出来,只要花更多时间,你就能得到更多信息。《兰花贼》兼具这两个条件:故事一直延续到现在时,而历史上也有很多备案,很多东西我进一步采访,就可以挖出更多故事。所有这些内容,都是我在做杂志报道时,没有时间和空间来解释的。比如“狂兰症”历史、印地安人保留地的历史等等。

    记者:说到这个,想不到你能把兰花的历史知识阐述得那么清晰全面。

    欧琳:那是书中十分有趣的部分,当时我没有条件写进杂志故事中。我喜欢把知识呈现给读者,我想人们喜欢读书的一个原因是可以学习文化和历史,学你以前没有留意的知识,而且最好以一种没有痛苦的方式来学习。

    记者:的确,我想好书不仅仅只是讲一个好故事,更重要的是让读者有所学习和感悟。

    欧琳:对我来说,这本书的写作过程是一个冥想过程,探寻人生选择的哲学意义,这也是整个写作过程中最具挑战性的部分。这本书具有历史性、新闻性,也具有哲学意义。事实上,我写这本书的时候,曾经花很长时间问自己,为什么我在写这本书?为什么我在写这个故事?为什么我是个作家?我又在做什么?为什么人们选择他们所选择的?为什么他们要把一生献给兰花?兰花为什么那么重要?那么有意义?那不过是一种花而已。这个层面是我真正想写的。

    写这本书让我有机会思考并写作一些东西,而这些东西是做杂志报道时没有的。这个写作部分是很难的,因为这部分更有启迪意义。原来书的标题是“激情”(Passion),因为这本书里融汇了和这个故事有关的各种各样的激情:拉若许、印地安人、兰花狂们,还有那些在佛罗里达疯狂卖地,幻想搬去一个并不存在的乐园的人们……

    记者:还有你自己。

    欧琳:是的,我每次都把自己写进报道里。其实这是一种认同感。我之所以选择某些题材,本身就是个主观的选择。这本书的主题之一是探讨狂热的本质,当人们着迷于某种事物时,他们的生活又会如何改变?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了我自己的生活。之所以没有用“激情”这个标题,是怕读者会以为这是部虚构小说。当时我的编辑坚持标题里一定要有“兰花”,我们试了很多标题,都不满意,最后编辑提议《兰花贼》,也是最后一招了。其实开始我并不喜欢,后来人人都说好,我也越来越喜欢这个标题。这也又一次证明了――编辑永远是对的。哈哈。

    记者:你当时是怎么起意要把这篇报道写成书的?又花了多长时间完成?

    欧琳:哈哈,说实话我到现在还难以置信这件事最后被我弄成了一本书,当时我只是觉得这是个挺古怪挺有趣的报道。但是我越报道就越发现这件事的不可思议。佛罗里达是个令人振奋的地方,是美国非常奇怪、有趣和特别的部分。几乎每个人都去过那儿,不是去迪斯尼乐园,就是有祖母在那儿,她简直就是美国文化中特别突出的一部分,或者说是很极端的一部分。她是一个你退休后想去的地方,要么就是生儿育女的地方,她有自己的特点。

    当时我有个书的合约,但是本毫不相干的书。于是我就和我的经理人商量,说对于那个合约,我有个新的主意,我想写一本关于兰花的书。然后我们去和出版商谈,出版商说这个主意听上去很棒,但我想当时他们并不知道这本书到底会是怎么样,我当时也无法预测我究竟会怎么做。但不管怎样,我说服了他们。所以,完成了《纽约客》的报道之后,我开始着手扩大这个故事的工作,这一来,就花了两年多的时间。做更多的采访和写作。写书是艰难的,绝对是。这和写一篇长篇报道是很不同的概念。

    记者:拉若许这个人物,的确十分有趣,就象你形容的,是“没有道德的人当中最有道德的”人。他明明是个偷花贼,却标榜自己是为了提醒佛罗里达州议会法律的漏洞,然后修法反而成了他的功劳了;他明明一门心思要快速致富,却不要简单易行的方式,偏偏喜欢复杂、有趣、脱离常规的过程。听说他对这本书的反应也十分有趣?

    欧琳:是的。他打电话来说他看了书,我当时有点担心,不知道他会怎么说,因为书里不见得都是在说他好。然后他以惯常的口气说,“你知道吗?如果你再多写几本书的话,文笔可能有机会变得很好。”

    有趣吧?这简直是最能完美体现他这个人的反应。他从来就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很与众不同,总是令人抓狂和恼火,可也有些个人魅力。我想,对他来说,被我写进书里,又被编进电影,而且扮演他的克里斯·库柏和他像得要命。这一切大概是有点让人头晕目眩,不过后来他就开始慢慢享受这种被人关注的感觉了。自我采访他以后,他的生活改变了很多。有一次我碰到他,他看上去干净、体面多了,还有个很好的女朋友,甚至还有了个孩子!天哪,这简直让我大吃一惊,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他简直就象个正常人了。

    记者:他有没有抱怨过被你们利用?

    欧琳:从来没有,他从来没提出要求要先看书,要检查对话什么的。他有一种很好玩的自信心。他喜欢引人注目。要知道,我整本书都是关于他这个人啊!要是有人写一本关于我的书,那对我来说是挺大一件事了。可他对此态度挺酷的。

    记者:那他有没有就此更觉得自己是个英雄了?

    欧琳:这是问题问得好。我没问过他,我应该问问他。不过,事情发展到今天这一步,又特符合他对自己那种好玩的自信。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人物的。

    记者:你的下一本书会是什么?

    欧琳:我可只告诉你啊,因为反正你这个采访是发在中国的。你可千万别跟其他美国人说,这还是商业机密呢。我正在写任丁丁(Rin Tin Tin)的传记。

    记者:任丁丁是谁?他是干什么的?

    欧琳:任丁丁是一条德国牧羊犬。他是个电影电视明星,是个英雄。他出生于1918年,一战中被美军战士在法国发现,偷偷带到美国后就开始演电影。他的一生十分传奇,他的子女后裔们也都是电影明星,他们都被统一叫做任丁丁,任丁丁成为了一个特定形象的带名词。写这本书要找很多历史资料,我们刚在得克萨斯州找到一个女人,养着任丁丁的曾曾曾孙,这个女人也是有点怪的,整一个女版拉若许,她的生活就围绕着保护任丁丁后裔狗仔这件事上,她祖母就开始抚养任丁丁的后裔了,所以算是家族行为延续至今。这个故事中有美国流行文化的东西,因为默片时代到电视秀,任丁丁一直很走红;从四十年代到六十年代,很多美国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都是和任丁丁一起长大的。所以你看,这个故事既有历史的渊源,又有现在的延续。

    我的确喜欢狗,但我从来没想到过我会写一本关于狗的书。原来我是计划写关于凯扣(Keko)的书的,就是扮演威利(Willy)的那条鲸鱼,他现在已经去世了。可是当时我到挪威找材料的时候,发现已经有个记者写了一本凯扣的书,比我早了一年多,那我还能干什么呢?不过我在做动物演员调查的时候,看到了任丁丁的名字,又查到很多有趣的故事。除非很年轻的美国人,所有美国人都对任丁丁十分熟悉的,所以我想这应该会是一本吸引人的书。

    记者:这倒也顺理成章啊,你不是刚和朋友一起出了一本狗菜谱吗?

    欧琳:是啊是啊。这是我和好朋友莎莉合作的。菜谱是她写的,我则以狗的语气写了一些短文。因为出版合约的问题,我的名字不能在这本书上出现,所以后来索性以我的狗儿子俈珀的名义撰文,反而好玩得很。这本书特别棒,照片也拍得特别棒。人们不断地打电话、发EMAIL问我要,七本十本地要,不管是给自己或者是送人。你看,这个纸箱里又是一大堆俈珀刚签好名的书,正准备送走。

    记者:俈珀怎么签名啊?

    欧琳:我按着他的爪子按爪印啊。怎么样,他比我火吧?可从来没有人问我要七本《兰花贼》的。

    参考书目:《兰花贼》 时报出版 苏珊·欧琳 宋瑛堂

    城市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