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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猫”的命运

     刚到华盛顿DC的时候,当地的美国朋友对我说,一定要去national mall逛一逛,那是首都最重要的景点。我听后大惊失色,什么时候购物中心也成了国家级的风景名胜?而且还冠名以“全国购物中心”?难道美国人已经物欲到如此不堪,并且如此疯狂地鼓励消费吗?仔细一问,才知自己才疏学浅,这个“猫”(mall),可不是购物中心的意思,而是林荫大道之解;尽管后来到国家大道一走,发现并无郁郁葱葱的林荫,而是日头直晒的超宽水泥马路,两边此起彼伏地临立着史密斯索尼亚旗下的博物馆和美术馆们,全部免费对公众开放。大道西面以林肯纪念堂为首,往东铺散着二战纪念碑、华盛顿纪念碑等饱含爱国主义情怀的建筑,东面以国会大厦、最高法院,以及世界上最大的图书馆——国会图书馆收尾。这的确算得上是我所去过的最有文化和历史气息的“猫”了。

    “猫”这玩意儿,中国人并不陌生。现如今在中国的每个大中型城市的市中心,不都竖着几个集购物、餐饮和娱乐等一体的购物中心?要明确指出的是,“猫”和百货公司有本质的区别,百货公司只是不同零售商摆摊儿罢了,而“猫”的规模要大得多,零售商们必须在里面设立专卖店;“猫”把不同的店家融会在一起,其中甚至包括规模相当的百货公司、电影院和餐厅等等。上海的梅陇镇广场和北京的东方广场都算得上是有中国特色的“猫”;而我到了美国,才领教了“大猫”的架势,原来真的是任何东西只要是美国尺寸的,都要大那么几号。“购物猫”的原产地是美国,要体会原汁原味的“猫”,当然也是在美国了。

     当腰包越来越鼓的中国旅游团千呼后拥地“杀”向“购物猫”“血拼”之时,当“猫迷”们赞叹聪明的美国人把各种店家集中起来,从而节约了购物狂们的宝贵时间之时,大家可能都没有料到,出产在美国的“购物猫”,却是一个欧洲人发明的。维克特·格鲁恩(Victor Gruen)是个从纳粹统治的维也纳逃出来的难民,作为一个游荡如波希米亚人般的犹太人,他到了纽约以后,开始以给同胞们设计店铺为生,他通常以简洁整齐的现代风格著称,这在一九三零年代的美国还是很前卫的。但他成功的真正秘诀是利用拱廊,把商品陈设在视平线的高度,不知不觉地把顾客引进门来,有人抱怨他设计的商店就像老鼠夹,而顾客自然就是那经不住诱惑的老鼠了。

     到了一九四零年代,美国的百货公司就已经往郊区发展了,并且有人开始建造好几家店连在一起的购物中心,试图模仿市中心的商业街。一九五六年,格鲁恩受雇为明尼苏达州的南代尔(Southdale)设计一个购物中心,他毫不犹豫地给这个中心加了个屋顶,并且把空调系统恒温在24摄氏度,创造“永恒的春天”——而世界上第一个“猫”也就此正式诞生了。

     格鲁恩一上来就做了几件及其英明正确的决定。他沿着“猫”造了一条盘旋而上的路,这样消费者们就自然而然地分批进入了底层和二楼,直到现在,这个进口的结构仍然被新建的“猫”们使用。“南代尔猫”内里的阳台扶手很低,消费者们无论是往上还是往下看,都能毫不费力地瞟到店家招牌。停车场里使用动物标志,帮助消费者记住自己的停车位置。格鲁恩的“猫”从一开始就有其鲜明的特征,并且一直是现代社会大型室内购物中心的坐标。半个多世纪以来,“南代尔猫”和它的模仿者们影响了世人的购物习惯和城市经济。

     有意思的是,这个体现美国郊区生活的发明,其实是要召唤起人们对欧洲小城的回忆。格鲁恩是个不折不扣的欧洲社会主义者,他痛恨汽车,因为他觉得它们嘈杂而不利于社交,这就是他把购物中心加个屋顶的重要原因,汽车因此就被彻底排斥在外了。大多数评论都认为格鲁恩成功地把都市化生活带到了郊区,“南代尔猫”与其说是个购物中心,更像一个市中心,“猫”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美国生活的一部分。

      说实话,在了解到这段历史之前,我一直觉得“猫”是美国社会文化产物之一,而且有点俗不可耐。尽管逛“猫”不必遭受日晒雨淋,买东西也可“一网打尽”,方便省时,但是每一个“猫”风格雷同、面目相似,无异于众店家之综合连锁店,逛多了趣味索然。“猫”所营造的氛围,让我想起拉斯维加斯的酒店,就是要让顾客和赌徒们一钻将进去,便日夜不分地沉溺于其中,不断地掏空腰包。一九七零年代底曾经有一部僵尸片,镇上的人们为了躲避僵尸,逃到了一个“猫”里,因为里面的生活用品一应俱全。片中女主角忧心忡忡地说,“你们大家会被这个地方催眠的。这里是那么窗明几净、整整齐齐,你们忽略了这里也可以是一座监狱。”影片后来的发展证明了她的忧虑。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媚俗而品位不高的空间,对于生活在郊县的美国人民来说,就好像是罗马的小广场,巴黎的小街小巷,甚至有个把喷泉和小礼拜堂也不稀奇。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递增,我们的城市规划蓝图早就逐渐画向近郊和远郊,如果说造房子、建社区硬件不算困难,要让居住在房子里的人逐渐形成真正的社区,却绝非易事。那些围绕着主要城市四周建起来的年轻的卫星城,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形成自己的风格和形象,而非仅仅一个名字和邮政编码。我小时候在上海的岁月,是在比较传统的里弄生活中度过的,这种老街老坊的生活形态,正离我们越来越远。格鲁恩的意思,就是让那些总是以车代步的郊区人走进“猫”里,在买东西的同时,也在“猫”里虚拟的街头咖啡馆里坐下来聊聊天、会会友。这其实是个很有创意且不错的点子,尽管它带有很浓重的商业气息,但看得出格鲁恩还是颇有理想主义色彩,或许被迫远离故土的他,只有以这种方式来凭吊他永远失去的往日生活,希望以此来慰藉一下思乡的情怀?

     只不过,“猫”再好,还是无法取代充满邻里温情的真正的小城风貌;就像拉斯维加斯酒店里永远蓝天白云的天幕和飘着刚朵拉的“小威尼斯”运河,你很清楚那不过是演戏的布景,如果你执意要当真,到头来还是会把自己搞得心灰意冷、甚至两手空空。但是由“猫”而发展起来的“猫文化”倒也是好生欣欣向荣了一阵子,据说在明尼苏达,还有所谓的“猫行者”,每天一大早围着“猫”走几圈锻炼身体。我在芬兰的时候曾经碰到一个设计师,说他的父母退休后搬离市中心,现在每天的活动就变成了到住家附近的购物中心去坐坐走走,风雨无阻。如此看来,格鲁恩的初衷还是得到了贯彻。

     格鲁恩曾说,他不认为他的创造会影响市中心的商业区,“猫”不过是商业区的一个延伸而已。“猫”们在经历了鼎盛时期之后,于一九九零年代开始走下坡路,据说目前美国有一千一百多家“猫”即将关门大吉。“猫”似乎不久前才开始在亚洲和欧洲遍地开花,反倒在自己的老家衰败了。

     于是,又一个聪明人出现了。里克·卡如梭(Rick Caruso)这个时髦的有钱人开始四处大肆兴建所谓的“生活中心”(lifestyle center)。同样也是把店家们集中起来,这一次他干的,究其根本,不过就是把格鲁恩加上去的那个屋顶又给掀掉了。一个个模仿度假小城建筑风格的购物广场平地而起,卡如梭当然否认自己的创举是“猫”,想当年格鲁恩是要通过把美国现代化和欧洲化来提升市中心的质量,而卡如梭的理想更加宏大,他几乎要建造一个完美的市中心,甚至一个城中城,一个没有犯罪、没有流浪者,到处光鲜无比的地方,一个并不现实、却又确实存在的“肥皂泡”。

     当孤陋寡闻的我刚刚才知道这种“露天猫”的时候,就已经有朋友指点我最近的“露天猫”在哪里了。其实在我脑海中,已经可以料到它的样子,上海的“新天地”就提供了一个小型的样板。我不想否认它带给人们的娱乐休闲功能,但我对它的始作俑者所鼓吹的“完美中心”或“完美城市”论却心存疑虑。格鲁恩的“猫”不也曾经信誓旦旦地要改变郊区人民的社区生活吗?最终它曾经改变的,只是人们的购物习惯,而就连这一点,现在也值得推敲了。

     记得简·亚克布斯(Jane Jacobs)曾经说过,“建造一个梦想中的城市是简单的,但重建一个现存的城市则需要想象力。”

本文参考文章:Birth, death and shopping, The Economist, Dec. 22nd,2007.

           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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