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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g1,iphone,ipod,蓝莓

  • 太多功能

        我有一个SONY CLIE,是当年买SONY手提电脑时,被销售小姐说得头脑一热而囫囵买下的。小姐很热情地帮我载了好几个游戏,甚至《鹿鼎记》,我也很起劲地把一些照片传上去,想象自己可以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潇洒地点开相册遥思亲朋好友,尽管那小小的黑白屏幕的观看效果着实费眼神。可是事实证明,在当时看来花里胡哨的所有功能中,我只忠实地使用了通讯录;为此,我还不得不很用功地认真学习为适合触屏书写而设计的特殊笔划书写顺序。

        现在,这个CLIE早就停电休息了。之所以我还没有把它彻底扔进垃圾桶,是看在SONY一贯精致的外形设计,怎么说它也算得上vintage 级的掌中电脑了吧。科技,永远是“只听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在更新速度越来越快的今天,不消多会儿,谁是随波逐流的垃圾货,立马见分晓;但谁是流芳百世的经典,倒仍旧需要假以时日。

        十月份手机行业的最大新闻就是GOOGLE和美国T-MOBILE一并推出的G1手机,这是目前为止唯一和IPHONE分庭抗礼的同类掌上电脑。《华尔街日报》科技专栏作家沃特·莫斯博格(Walt Mossberg)急急忙忙大幅撰文向读者汇报他的试用心得。G1明摆就是冲着IPHONE来的。美国目前IPHONE的市价是199美金,G1定价179美金,弄得我这个T-MOBILE的用户立刻就心痒痒了。IPHONE秉承苹果一贯的娱乐路线,以影音视听为主打;G1则理所当然地延续GOOGLE服务,尤其是GOOGLE地图和GMAIL。这对行路的用户来说是最实用不过的了,尽管IPHONE也有GPS,但碰到我这样的识路白痴,却还是总往不归路上开;G1的实景图片功能,似乎有点可笑,好像看图识字般机械,但倒是笨人笨办法,尤其是找不到门牌号码之时,知道自己要找的楼长什么模样很重要。

           G1有别于IPHONE的另一突出特点,就是有个隐藏在屏幕后面、一推而出的键盘。说起来这迷你键盘功能,根本就是个不值得稀罕的老桥段;从商务通到T-MOBILE的黑莓,哪个不都是那么一块小得看不清、按不清的板面?G1的键盘一样大不了多少,总之肥手指粗手指们要费劲点儿。然而就是这么个勉为其难的解决方法,正因为相对于没有键盘的IPHONE,反而又有点洋洋自得了。毕竟上网聊天、收发EMAIL和搜索GOOGLE这些事儿,还是有个看得见摸得着的键盘比较靠谱。

        莫斯博格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比G1IPHONE,结果倒也公平得很——各有所长,亦各有所短。引起我警觉的,倒不是电池消耗量和文件下载速度,我想毕竟还没有人会奢望用这么个小手机来完全取代真正的电脑。我发现,要使用G1,你就非得成为GMAIL用户不可,而你要是使用其他邮箱还不那么顺畅;虽说这也不稀奇,微软和苹果不都在强制用户的“忠诚度”吗?G1就是为了培养GOOGLE死党而生,套住一个算一个。现代科技大战,有点像黑帮会,认了老大就得死跟到底,老大之间合作并会不是没可能,那兄弟们就吃香的喝辣的了;但老大们要是死掐,那罗密欧就非死不可了。

        我还是没买G1,倒并非作势和老大抗争,事实上我早就人在江湖了;最根本的,是我觉得自己并不需要无时不刻地进行网络工作和网络社交。这就像我没有买IPHONE,因为我并不是个把娱乐进行到底的人。长久带着耳机令我耳根发痛,我的IPOD永远都在家里的底座上插着;我更没发痴到要用IPHONE来看电影,尽管我也算是个影迷。关于这一点,你可以去YOU TUBE上搜索我最喜欢的导演之一大卫·林奇(David Lynch)关于用IPHONE看电影的一段极其过瘾的评论,用词之激烈,不宜在此转述。

         原文刊登于《经济观察报》